答:没有额外的加分项,但售后服务管理师数量在标准总分中有5分。GB/T27922-2011标准5.1.2.2提出:“按服务管理人员总数的10%配置售后服务管理师,负责对售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对售后服务活动的指导”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是按企业获得的分数来判定后获得的星级,评分是非常严格的。在评分的时候,原则上没有额外的加分项,但售后服务管理师数量在标准总分中有5分。如何获得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
将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作为加分项,从有利于项目履约服务的角度而言是可以的。但分值不宜设置过高,建议1-3分。同时,不得限定投标人必须获得五星级售后服务方可得分,否则不得分。答:不可以。《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不是国家强制认证,属于商业性认证。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提醒企业注意的是,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是按企业获得的分数来判定最z后获得的星级,评分是非常严格的。在评分的时候没有额外的加分项,但售后服务管理师数量在标准总分中有5分。投标加分项目:因此,《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不可以作为评分项。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是按企业获得的分数来判定后获得的星级,评分是非常严格的。在评分的时候,原则上没有额外的加分项,但售后服务管理师数量在标准总分答:不合理。招标文件将生产厂家提供五星售后服务体系认证作为一个评审因素,属于变相将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该做法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