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了失信行为并且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后,符合特定条件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常见可修复情形如下: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按月查询本年度扣分明细,同时,税务部门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向纳税人推送可修复指标明细,提醒纳税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尽早申请纳税信
可以申请修复的19种纳税失信行为包括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等。相关规定《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附件2 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修复加分分值序30日后30日后指标名称指标代码扣分分值号30日内纠正本年纠次年纠正正1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
一、登陆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我要办税”,选择“纳税信用”,点击进入“信用管理”功能。二、点击进入“修复申请”功能,阅览“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说明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第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
纳税信用修复的标准和流程,具体如下:一、纳税信用修复标准1. 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纳税人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如按时足额缴纳税款,主动申报纳税等,都有助于提高其纳税信纳税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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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中的三种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