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黔府发〔2022〕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附件2 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确保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
≥▽≤ 第十六条区级科技进步奖的奖励办法由各区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贵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过网络初评、奖种评审委员会复评、奖励评审委员会总评,评出2022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拟授奖项目/人。
第一条为规范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 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1 年9 月30 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56 号发布,根据2008 年8 月4 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07 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修改废止
∩0∩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精神,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1年9月3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56号发布,根据2008年8月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07号《贵州贵州大学一流学科绩效奖励办法第一条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教研〔2017〕2号、贵州省教育厅大力推进区域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黔